1. 居民杠桿率:結構問題更為凸出
從存量水平的國際對比看,我國居民部門杠桿率并不高。根據BIS統計采用的杠桿率指標“居民債務余額/GDP”,其中居民債務口徑主要是住戶貸款,截止2018年三季度,中國居民部門杠桿率為51.5%,盡管高于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38.7%,但相比于所有報告國平均水平59.2%和發達經濟體平均水平72.2%并不高,并且遠低于85%的債務警戒線。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研究,住戶部門債務與GDP的比值低于10%時,該國債務的增加將有利于經濟增長,比值超過30%時,該國中期經濟增長會受到影響,而超過65%會影響到金融穩定。從絕對水平看,中國居民部門杠桿率仍有一定的加杠桿空間。
我國居民債務對消費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結構上。從住戶部門的貸款結構看,住房貸款一直占據較高的比重,消費貸款比重提升明顯。截至2018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占住戶貸款比重為53.9%,非住房消費貸款比重由2006年6月3.1%大幅提升至25.0%。如果考慮住房公積金貸款,截至2017年末,居民住房負債占居民總負債比重達到58.7%。和非住房消費貸相比,住房貸款并不用于消費而是用于購房,因此并不會帶來當期可消費資金的增加,相反,債務負擔和相對消費貸更為長期的還本付息周期會極大削弱居民當期甚至未來消費的動機,也即僅僅只會帶來明顯的“擠出效應”??紤]到近年來,部分居民將消費貸、小額貸等資金用于購置房產,住戶部門負債結構“房貸化”的程度可能更高,這種結構對消費的制約可能比想象中更大。
根據可比國家的歷史經驗,非住房消費貸,無論是從占居民總負債比重還是占GDP比重看,都不具備大幅提升的空間。美國非住房消費貸款占居民貸款比重一直維持在20-25%,中國目前為25%,美國非住房消費貸款占GDP比重19%,中國目前為13%,因此,通過非住房消費貸加杠桿的操作空間已經很小,即通過進一步擴大非住房消費貸款的比重從而獲取收入效應 帶動消費的可能性并不大。未來居民部門進一步加杠桿可能更多只能通過住房貸款比重進一步擴大實現,但住房貸款增加更多只能帶來“擠出效應”,這樣的加杠桿方式并不利于提振消費,從這一角度出發,中國目前的居民杠桿率已經接近不利于消費的閾值。